|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430442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04日 | |
| 文号 | 无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印发《凤冈县教体系统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凤冈县教体系统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冈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日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凤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凤冈县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凤消委〔202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教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凤冈教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现全县教体系统无重大火灾发生,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提升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全面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今冬明春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县教体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县教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玲
副组长:周文溪 付小海 谭 松 晏 华 黄 伟 任 翾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各镇(街)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由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家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调度。不断完善本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把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2022年12月3日-2023年3月25日,开展地毯式大排查,重点检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度使用情况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要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室)等校园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学校要坚决立即整改。要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师生结合、全体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运用多种方式对教职员工生进行火灾防控宣传,不断更新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二是利用教师例会对教职工的火灾防控知识培训,增强教职工火灾防控责任意识。特别是要对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人、门卫保安等人员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火灾防控知识培训。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三是相关管理人员要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教职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程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提升自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校园火灾应急救援机制,成立校园消防救援队,不断提升教职工火灾“排查、自救、自护”能力,确保校园平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2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火灾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3月25日)。学校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多形式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教育,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宣传教育有效。
(三)总结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30日)。各学校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反思短板不足,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组织。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 期,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要分区域进行排查,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从2022年12月起,以县直学校,镇(街)中心学校为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2023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宣传简报适时报。上报途径,所有上交资料传县教体局政策法规安全股。
联系人:朱奇;联系电话:2522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