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3274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
| 文号 | 凤教体通〔2023〕26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凤冈县2023-2024学年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省、市、县“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为其提供优质有温度的教育,从而有力推进特殊教育融合高质量发展,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校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县资源中心为指导的特教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全面健康适宜发展”的育人目标,实施融合教育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及质量,推进特殊教育融合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适合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路径和积累经验总结,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玲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文溪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付小海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 英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先卯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付小海同志兼任组长,李钦同志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特殊教育专干、特殊教育教研员、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送教上门教师为成员。
三、服务对象
具有凤冈户籍且居住在凤冈县境内,具有接受一定教育能力的6-15周岁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未到校接受教育学习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四、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督查和调度。
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为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安排兼职送教教师为残疾儿童送教,一个教师或两个教师负责一个学生,每周为学生送教4课时,每课时30分钟,每年不少于100课时,每月针对学生情况进行评估,每月开展2-4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科学有效制定好学期个别化康教计划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并做好送教上门业务督查情况记录和上报工作,及时牵头处理和对接好医生,落实好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年度残疾儿童少年的统计上报工作,每学期向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交一次工作档案。
凤冈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每学年对全县从事送教上门工作的兼职教师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业务培训。要求资源中心专业教师一人或两人挂包一个镇(街),每月至少到所负责镇(街)开展线上或线下的业务指导一次,每学期实地巡回指导两次以上,与各镇(街)负责人对接好工作,及时反馈和归档,每学期在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对所负责镇(街)进行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送教上门教师自查——镇(街)中心校负责人二审——挂包镇(街)教师三审——挂包小组长四审——资源中心存档后书面上报到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五、服务原则和送教内容
1.“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2.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家长,正确指导、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3.送教教师要详细登记送教对象的相关数据(家庭住址、年龄、残疾类别和程度、家庭生活状况、联系方式等),并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取得家长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将收集的信息和工作资料全部规范装档,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以便建立学生花名册和学籍信息(学籍建在凤冈县特殊教育学校)。
4.“送教上门”服务及“送教上门”内容。教育部门送基础文化知识、生活技能、艺术休闲、康复训练、关爱温暖、政策等,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适合学生的教学内容,尽可能让学生得到应有发展。残联部门送辅导器材、技术、政策支持,民政部门送送温暖、关爱、政策,卫计部门送诊断、治疗、康复等,各部门联动协同育人,促进送教上门儿童少年“全面健康适宜发展”。
六、服务时间
每个学生送教年限一般为9年,如果超过16周岁后家长自愿申请毕业可终止送教服务,每周送教一次,每送教一次4课时,每一课时30分钟,累计每学年送教课时数不少于100个课时。
七、师资保障
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安排巡回指导教师。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根据辖区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安排好兼职送教教师,送教老师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每一个学生的送教工作。
八、经费保障
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县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来源于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其中2000元保留在凤冈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用于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以及业务指导、经验交流总结会经费等,4000元直接拨付到镇(街)中心学校,由镇(街)中心学校按照所制定的送教上门工作考核方案(方案报县教育局纪检室备案)兑现送教兼职教师的工作性津贴。
九、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服务对象实情,送教老师要精准教育评估诊断后,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好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确定长短期目标,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
2.给每位服务对象建立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及反思、每月开展2-4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反馈等。
3.各“送教上门”教师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先摸底、访谈 观察、评估、记录后才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撰写好教学内容及住备好教学具,做好过程实录(视频及图片)。
4.各镇(街)中心学校、县特教资源中心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
5.各镇(街)中心学校和县特教资源中心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实效开展。
6.县教育体育局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对各镇(街)中心学校、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年度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力、工作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