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杨波
职务:仲裁院院长
领导分工
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负责劳动监察、经济指标增速工作,联系工会。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
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股室。联系绥阳镇、土溪镇人社中心工作。
1998.09-2001.07 重庆科技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
2003.08-2004.12 贵州省凤冈县永和中学教师(其间:2004.09-2007.01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4.12-2006.06 贵州省凤冈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员;
2006.06-2010.07 贵州省凤冈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2010.07-2012.05 贵州省凤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2.05- 贵州省凤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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