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洪鑫报废汽车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项目原设计方案于2022年第四次城规委会审查通过,现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规划调整,调整内容为:将二号厂房使用功能调整为小型汽车零件分拣及临时存储,并将二号厂房建筑高度由14.15米调整为9.15米。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提交书面材料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同意拟调整方案,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公示地点:1.凤冈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凤冈县洪鑫报废汽车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项目”现场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
联 系 人:凤冈县自然资源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站
电 话:0851-25224671
地 址:凤冈县龙泉街道茶海路2号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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