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遵义市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泉一号建设项目,现已建成投用,但因部分建设内容未按施工图建设,致使未能完成竣工规划认可,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业主不动产登记前端问题,保障业主权益。经我局会同县住建局、龙泉街道前期现场征求部分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意见,初步形成了如下解决方案:
1.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图建设消防回车场问题。目前已由县住建局督促其改建为消防环道。
2.负一层部分发电机房、风机房、储油间、弱电机房等现状为车位、通道等问题。鉴于目前该居住小区运行正常,加之建设单位无能力恢复,故计划按现状予以认可。
3.原施工图中规划的项目西南角的物业管理用房未建设、一层门厅改建为物业管理用房、小区入口自建钢架棚用作门卫室问题。一是由建设单位负责拆除小区入口处自建钢架棚,将一层车库2个车位改建为物管用房并交物管公司管理使用,并由我局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时将该部分功能核发为物管用房;二是住宅入户门厅改建的物管用房可不恢复原状,但建设单位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备案,建设单位、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等任何组织及个人均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4.项目南侧-1层商业等改建为楼梯及通道问题。由于改建后增加了消防疏散通道,加强了项目竖向交通联系,故计划按现状予以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解决方案予以公示,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材料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并同意解决方案,我局将按照上述解决方案予以规划竣工认可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公示地点:1.凤冈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龙泉一号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日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联 系 人:凤冈县自然资源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站
电 话:0851-25224671
地 址:凤冈县龙泉街道茶海路2号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凤冈县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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