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1-24 14:45 字体:[]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凤自然资呈〔2025〕24号)收悉。受省(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将何坝街道何坝社区、林光社区、凌云村、水河村、船头村,花坪街道茶花社区、东山村、关口村、鱼跳村,进化镇大堰村、红安村、黄荆村、临江村、沙坝村、熊坪村、中心村,土溪镇鞍山村、大连村、大屋村、官坝村、龙台村、石坝村、鱼泉村,新建镇新建社区、官田村、太河村,琊川镇琊川社区、朝阳村、大兴村、余粮村的集体农用地1.0093公顷(水田0.211公顷、旱地0.2589公顷、水浇地0.0010公顷、园地0.0352公顷、林地0.40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2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0.316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26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0093公顷。

二、你局应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何坝街道、花坪街道办事处,进化镇、土溪镇、新建镇、琊川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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