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2-25 17:16 字体:[]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凤自然资呈〔2025〕44号)收悉。受省(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将龙泉街道三坝社区,蜂岩镇龙井社区、一品泉社区、桃坪村、小河村、赵坪村、中枢村、朱场村,永和镇永华社区、党湾村、双山村、鱼塘村的集体农用地0.3442公顷(水田0.0764公顷、旱地0.1055公顷、园地0.015公顷、林地0.10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0.1251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69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3442公顷。

二、你局应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龙泉街道办事处,蜂岩镇、永和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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