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九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九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6-27 16:44 字体:[]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九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凤自然资呈〔2025〕135号)收悉。受省(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将龙泉街道明阳社区,凤岭街道两河口村、六里村、青滩村、石径村,何坝街道何坝社区、船头村、凌云村、水河村,花坪街道茶花社区、石盆社区、东山村、关口村、鱼跳村,绥阳镇大石村、金鸡村、玛瑙村、石门村、新冈村、砚台村,天桥镇石桥社区、龙凤村、漆坪村、齐心村,土溪镇大连村、大屋村、龙台村、石坝村,王寨镇王寨社区、高坝村、官塘村、土璜村、新民村,新建镇新建社区、官田村、桥塘村,琊川镇琊川社区、朝阳村、大兴村、文昌村、余粮村,永安镇永隆社区、田坝社区、龙山村、永安村,永和镇永华社区、党湾村、双山村、鱼塘村的集体农用地2.0327公顷(水田0.2227公顷、旱地0.5043公顷、园地0.1130公顷、林地1.0220公顷、其他农用地0.1707公顷)和未利用地0.0001公顷(河流水面0.000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0.690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722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328公顷。

二、你局应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龙泉街道、凤岭街道、何坝街道、花坪街道办事处,绥阳镇、天桥镇、土溪镇、王寨镇、新建镇、琊川镇、永安镇、永和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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