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28 14:35 字体:[]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凤冈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凤自然资呈〔2025〕203号)收悉。受省(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凤岭街道柏梓村、两河口村、六里村、青滩村、石径村,何坝街道林光社区、船头村、凌云村、水河村、鱼塘村,花坪街道石盆社区、关口村、鱼跳村,进化镇大堰村、红安村、临江村、中心村,绥阳镇永盛社区、大石村、金鸡村、新冈村,永安镇田坝社区、崇新村、永安村,永和镇永华社区、双山村、鱼塘村的集体农用地0.6339公顷(水田0.0710公顷、旱地0.1179公顷、园地0.0426公顷、林地0.3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0.2001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34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6339公顷。

二、你局应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凤岭街道、何坝街道、花坪街道办事处,进化镇、绥阳镇、永安镇、永和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