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统筹实施好我县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作,确保凤冈县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成立凤冈县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马 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陈清松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田茂荣 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任 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顺遥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 刚 县委农工委专职副书记
高茂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 彪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政 县财政局局长
尚汝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 波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安应飞 县林业局局长
晏 飞 市生态环境局凤冈分局局长
王 菊 县投促局局长
何才江 县经贸局局长
王 刚 中共凤冈县委国企党工委副书记
刘 华 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处处长
涉及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项目执行小组、项目专家小组于县农业农村局,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茂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刘平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杨 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孝敬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
景登科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任 江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负责人
梁正文 县农业农村局肉牛产业办负责人
邱佑乾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站负责人
(二)项目执行小组。
组 长:刘平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涉及镇乡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景登科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任 江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负责人
梁正文 县农业农村局肉牛产业办负责人
邱佑乾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站负责人
吴仲超 县农业农村局肉牛产业办副主任
杨宗禄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站副站长
康颖修 县畜牧渔业站畜牧师
涉及镇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同志
(三)项目专家小组。
组 长:梁正文 县农业农村局肉牛产业办负责人
副组长:任 江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负责人
邱佑乾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向国辉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成 员:杨宗禄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畜牧师
黄明书 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师
吴仲超 县农业农村局肉牛产业办副主任
康颖修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郑泽勇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师
刘安胜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兽医师
李文刚 县肉牛产业办工作人员
王 明 县肉牛产业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决定重要事项,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并提出工作建议,沟通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完成领导小组部署工作的跟踪分析、调度项目实施各阶段推进情况和落实效果,对项目实施开展过程督导和绩效评价。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必要的补充或强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执行小组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建设规划、审批报备等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监督,全面掌握施工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项目专家组职责。各成员负责具体承担对口农业财政项目储备、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内项目初选、推荐申报、风险评估、监管实施和县级验收等工作。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汇总、信息反馈、综合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涉及项目财政资金和资金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计划方面业务协调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产业振兴项目方面的业务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涉及的土地规划、审批、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协调工作。县林业局负责项目涉及林地使用方面的业务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凤冈分局负责项目环保备案、登记、评价、审批、监管等方面的业务协调工作。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内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办理等方面的业务协调工作。县农商集团负责做好所牵头的项目实施工作。各镇乡负责做好项目服务、项目规划、土地流转、项目实施协调等工作,项目重点镇乡要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抓好项目工作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统筹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目标责任、工作提示、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采取“旬调度、月研判、季总结、年评价”的方式,定期督促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措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实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成员单位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研判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规范管理程序。肉牛产业集群项目按“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镇乡申报—县级制定实施方案—报省级批复—镇乡组织发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镇乡自查验收—县级组织竣工验收—报省级备案确定—兑现奖补资金”的程序进行。涉及的镇乡按要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使项目建设按照预定的质量、进度及投资范围顺利完成,不得挪用、挤占、扣压补助资金。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肉牛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常态化工作调度和信息反馈,会同县督考办做好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镇乡负责做好本辖区的主体确定、项目实施及后续监管,对任务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