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凤冈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冈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凤冈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央、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在凤冈落地落实,根据《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遵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凤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凤冈经开区、各镇<街道>)
(三)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凤冈县2024年度营商环境巩固年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凤冈县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开展营商环境大改善行动,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政府重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投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各镇<街道>)
(四)强化涉企法治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凤冈经开区、各镇<街道>)
(五)持续深化“凤来宜”品牌建设。持续探索建立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优化“五个通办”,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深度集成公安、税务、医保、人社、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强化“好差评”管理运用,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闭环”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送审率、报备率达100%。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人民政府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布新增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决策事项与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策。(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八)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决策事项,依法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九)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动县级公职律师配置,积极鼓励申请注册公职律师,提升县级公职律师配置覆盖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有异议的,不得作出决策。(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力量下沉,实行以县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强化县级执法部门和镇(街道)级管理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指导和协作,确保县、镇(街道)两级执法有效衔接,基层整合监管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十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制定或适用上级关于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十二)严格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规范行政处罚依据。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两个严禁”要求,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罚款。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设置和滥用监控设备。(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十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深入推进成品油、废矿物油、报废汽车、民营医疗机构、水事、入河排污口等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加强网络执法检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县、镇(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制度,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力度,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交叉评查,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日常评查,对评查结果适用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强化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运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十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注重保障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急权益。(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十六)加强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十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普法宣传,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完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措施,定期对负有突发事件处置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高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八)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凤冈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实体运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分析,重点监测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及败诉情况。坚持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落实行政复议后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十九)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加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工作,确保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时反馈率达100%。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进一步发挥凤冈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高质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全县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十)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工作。推动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部署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农村“民转刑”命案风险干预行动。(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十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开展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识、服务规范、办理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并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2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二十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探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流程管理,畅通法律援助案件有效投诉,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援助能力。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服务力度,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二十三)加强审计、统计、财会监督。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进一步推动及时清偿拖欠企业账款。配合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压紧压实各镇(街道)、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加强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二十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强地方国资工作指导监督,切实提高国资系统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监管服务中心)
(二十五)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二十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贯彻落实《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智慧化管理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加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清理整合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政府“总客服”作用。(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十七)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加强双随机平台与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衔接应用,完善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各类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有关单位)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二十八)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树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理念。(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十九)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凤冈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三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标准与程序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街道>)
(三十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成功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将其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县有关单位(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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