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2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程序为申请人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1-25224765
序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义务人 (被继承人) | 关系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单位:㎡)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亮 赵萍 | 张明福王素鲜 | 父子 母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原建设局门市部1-3 | 55.48 | 商业服务 | 该不动产权证号:遵房权证凤全字第941-私3号 (土地权属性质:划拨) |
凤冈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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