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营商 环境“找差距、补短板、优环境”主题活动有关要求,提升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水平,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 维护市场主体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有关规定,特将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对象及内容
(一)投诉对象:凤冈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受诉内容:
1.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言语粗暴、 刁难群众等)。
2. 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
3. 工作不规范问题(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 不动产登记结果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
4. 工作建议和意见(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 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其他情况(反映不动产登记中心 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
二、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
1.县自然资源局投诉热线:0851-252213901。
2.县营商环境局投诉热线:0851—25310338。
3.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0851-25224765。
(二)线上投诉
1.凤冈县自然资源局留言平台:
http://www.gzfenggang.gov.cn/
2.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邮箱:fgzwfwzx@163.com>
(三)现场投诉
政务大厅设置投诉窗口、意见箱、意见簿,收集服务对象的建议、举报、投诉。
凤冈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