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部分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保障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拟对我县部分《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娱乐场所给予撤销行政许可,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有关场所负责人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遵义市凤冈县龙泉街道凤鸣大厦6楼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25226966)。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届时我局将会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注销决定。(附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过期名单
凤冈县文化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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