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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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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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项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现我局依法对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注销,自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现予以公告: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持证人

经营地址

备注

520327105029

凤冈县刘健安

副食店

刘健安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养护段门面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0910日到期,持证人未按期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无法收回


凤冈县烟草专卖局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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