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州省凤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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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州省凤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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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凤冈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区域涉及龙泉街道、凤岭街道、花坪街道、何坝街道、进化镇、琊川镇、天桥镇、蜂岩镇、王寨镇、永和镇、绥阳镇、土溪镇、新建镇、永安镇14个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26781.61公顷,共1180个图斑,划定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21%。

二、管控要求

(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划定标准。确定坡度大于或等于25°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区域为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区域。

(三)管理要求。在本公告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不得开垦种植农作物。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保护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本公告内容属于行政管理事项,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性质,陡坡地范围划定线不作为界定土地所有权的依据。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凤冈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凤冈县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占土地总面积百分比(%

1

龙泉街道办事处

401.32

42.96

9.34%

2

凤岭街道办事处

1972.93

152.05

12.98%

3

花坪街道办事处

1717.84

107.86

15.93%

4

何坝街道办事处

949.14

117.51

8.08%

5

进化镇

1955.45

181.19

10.79%

6

琊川镇

1350.18

114.77

11.76%

7

天桥镇

2662.09

152.97

17.40%

8

蜂岩镇

2487.10

189.49

13.13%

9

王寨镇

1715.54

123.76

13.86%

10

永和镇

787.86

117.03

6.73%

11

绥阳镇

2231.51

152.36

14.65%

12

土溪镇

4182.58

203.47

20.56%

13

新建镇

2596.96

113.33

22.92%

14

永安镇

1771.11

116.41

15.21%

总计

26781.61

1885.14

14.21%


附件:附件1.贵州省凤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pdf

            附件2.贵州省凤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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