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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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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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置县前,战国时属楚地;秦为黔中郡地;汉属;晋属夜郎;隋属明阳县;唐时先后属义州、夷州、智州、思州,唐末陷为  “蛮地”;宋属羁縻思州安夷县;元置大保龙泉长官司,治所即今凤冈县;明初属思南宣慰司,后改隶石阡府。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废龙泉长官司置龙泉县,仍属石阡府,历经清代至民国。民国2年(1913年9月),更名凤泉县,属镇远道  (亦称黔东道)。民国19年(1930年),更名凤冈县。民国24年(1935年),贵州省设11个行政督察区,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于思南。民国26年(1937年),划入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于遵义,至民国38年(1949年12月前)未变更。1949年12月1日,凤冈县人民政府  (简称县政府或凤冈县政府)成立,隶属贵州省遵义地区行政公署(199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遵义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地级遵义市人民政府;1997年12月18日,遵义撤地设市正式授牌)。1958年12月,撤消凤冈县建制并入湄潭县(国务院〔1958〕议字92号)。1961年8月16日,国务院112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秘书厅〔1961〕秘字55号),恢复凤冈县制,隶属遵义地区行政公署。1961年至今,隶遵义市(地区)人民政府  (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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