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王寨镇非公开信息目录
序号 | 非公开信息 | 理由和依据 |
1 | 干部个人信息、档案、个人事项报告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
2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涉及的部分信息(包括个体信息、群体数据、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确保个体信息安全。服务对象个体信息及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服务机构要强化保密意识,对收集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严格保密。对泄露服务对象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确保群体数据安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利用项目数据信息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不得擅自将项目数据信息及研究分析结果提供给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开刊物上登载发表,如确属工作需要提供发表,必须经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同意,同时报备国家人口计生委; 3.确保生物标本安全。项目涉及的人类遗传资源数据、资料、标本等,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转让、申请专利或以其他形式向他人披露。 |
3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4 | 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 | 《社会保险法》第十章第八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
5 | 信访、维稳相关工作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6 | 反邪教、反恐怖工作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 |
7 | 涉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隐私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 |
8 | 涉及社区服役人员个人隐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 |
9 | 计生全员人口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息 |
10 | 组织人事、党务等内部运转信息及机关纪工委工作内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11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文件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政策性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 |
12 | 涉密文件 |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13 | 民族宗教有关信息 |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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