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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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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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农业农村局

二、事项设定依据:《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24〕35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办理流程:补贴对象自主购机—申请补贴—录入基本信息—公示补贴对象—整理结算资料—县财政局结算补贴资金。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购机者是农民的,需出示购机发票(电子发票彩打)、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2份;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电子发票彩打)、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2份。

七、办理结果:发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款”等。

八、送达方式: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款通过银行划拨到补贴对象账户。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局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51-25221951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局窗口电话(0851—2522326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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