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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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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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农业农村局。

二、事项设定依据: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政策以当年度省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贵州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和《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黔农发〔202062号)认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支持肉牛、茶叶、辣椒、红托竹荪、天麻等重点特色产业和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相关企业。

四、补助标准:(一)贴息标准额度:根据申报企业在申报年度期间内新增获得银行实际发放贷款金额,按获得银行贷款当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含)。申请时间截止到贴息资金补贴完毕为止,若申报贴息总金额大于财政预算金额,按同比例缩减贴息资金。

(二)计算方式。贴息以企业实际还本付息期限计算。企业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给予1年期的贴息。企业贷款期限低于1年(含)的,按实际贷款期限,以1年期贴息标准额度进行折算。企业提前还本付息,按实际贷款期限,以1年期贴息标准额度进行折算。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填报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完善贷款贴息申报资料。

(二)县级组织。各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接收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资料,核实申报企业经营现状、贷款等情况,汇总申报资料上报市(州)级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统筹。各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县级报送的申报资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加强对县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四)省级复审。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各地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根据审核意见公示拟贴息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企业。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1.贵州省2024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2.营业执照、近期的企业征信报告;3.申报贴息龙头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3.盖有放款银行公章的贷款入账单或银行流水;4.申报期间的贷款还款利息回单;4.申请贴息贷款未重复享受贴息承诺书,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七、办理结果:发放贴息补助款。

八、送达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各地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根据审核意见公示拟贴息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企业对公账户。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登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查询政策和下载申报资料,网站地址:http://nynct.guizhou.gov.cn/也可以向凤冈县农业农村局农企服务股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联系人:王俊红,电话:153486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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