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扶助类: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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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扶助类: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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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扶助类:残疾儿童康复政策(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通知》(遵市残通〔2024〕20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我县户籍的有康复需求的智力、肢体、听力、语言、孤独症、视力残疾儿童(省外机构康复只限0-6岁,省内机构0-14岁)。

四、补助标准:智力、听力、言语、肢体、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最高补助18320元/人/年;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最高补助10000元/人/年;肢体矫治、视力矫治手术15000元/人/年。

五、办理流程: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县残联申请办理转介康复卡。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户口簿(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残疾儿童信息页)、疾病诊断证明、康复评估报告、残疾儿童本人卡片照2张(含电子证照)。

七、办理结果:现场办理。

八、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到县残联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25225011),或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咨询。


残疾人扶助类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创建通知》(遵市残通〔2019〕24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本县户籍,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四、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6000元;

五、办理流程:残疾人到镇街残联申报。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申报表(家庭创业户)》、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场地租赁合同、种植养殖规模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生产或经营一年以上。

2.种植规模:符合生态发展要求和相关行业许可,具有一定规模。种植面积达10亩以上、大棚2个以上。

3.养殖规模:符合生态发展要求和相关行业许可,具有一定规模。养猪30头以上、养羊50只以上、养牛5头以上、养禽300羽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亩以上。

同一申报对象种养混合的,各类实际规模所占该类要求规模的百分比相加要达到100%以上。

七、办理结果:符合条件后纳入补助。

八、送达方式:县财政统一代发。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向县残联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25225011),或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咨询。


残疾人扶助类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贵州省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黔残联办发〔2022〕16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具有本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监测户、特困供养户)

四、补助标准:最高补助3500元,改造内容不足3500元的据实补助。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镇(街)残联申请。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困难证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监测户、特困供养户)。

要求: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申请表,验收表、改造清单明细、改造前中后图片、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

七、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纳入补助。

八、送达方式:县财政统一代发。

九、办理咨询:申请对象或公众向县残联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25225011)或镇(街)残联咨询。


残疾人扶助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省残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残联发〔2023〕22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具有凤冈县户籍或持有凤冈县居住证、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0—17周岁的残疾儿童。

同等条件下优先补贴对象:

1.低保户残疾人;

2.一户多名残疾人;

3.17岁以下残疾儿童(含未持证残疾儿童);

4.残疾学生;

5.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6.防返贫动态监测户残疾人;

7.特困供养户残疾人。

四、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五、办理流程: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到县残联申领,也可委托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代领。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申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办理结果:场发放。

八、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凤冈县残联、各镇(街)残联咨询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凤冈县残联电话(0851—25225011)咨询。


残疾人扶助类残疾学生就学补助(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凤冈县资助残疾学生就学办法>的通知》(凤残联〔2019〕1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具有本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以外的残疾学生和聋哑、盲人或培智等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参加统一考试,正式获取普通中等教育、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的残疾学生。

四、补助标准

1.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每人每年资助400元。

2.就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每人每年资助500元。

3.就读大学专科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4.就读大学本科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5.就读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6.就读博士生的,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

7.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

8.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五、办理流程:学生本人每年6-9月份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户口所在镇(街)残联领取就学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按要求逐项填写,镇(街)残联对残疾学生申请资助进行受理登记,统一收集资料进行审核,按时报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对申请资助对象须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残疾学生户口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读书证明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银行账号或银行卡账号(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复印件。

七、办理结果:残疾生就学资助款。

八、送达方式:县财政统一代发。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凤冈县残联、各镇(街)残联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凤冈县残联电话(0851—25225011)咨询。


残疾人扶助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事项设定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白岁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法〔2023〕6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我县户籍的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特困供养和工伤的除外)。

四、补助标准:一级残疾人补助110元/月,二级补助90元/月。

五、办理流程: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办理。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申领对象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份)、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对象本人社保卡。

七、办理结果:申领次月发放。

八、送达方式:县财政统一代发

九、办理咨询:可在政务服务大厅残联窗口、县残联和镇(街)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2522501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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