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62362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15:59:30 |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林业类: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 ||
林业类: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明白卡和信息申报服务指南
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林业局
二、事项设定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
三、办理对象及条件:按《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入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的林地,补贴对象为林权所有人或林地承包人。
四、补助标准:16元/亩。
五、办理流程: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县级区划→界定并征得林权权利人同意→签订界定书→界定结果在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确认权属→界定结果报县人民政府认定→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1.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公益林现场界定书;2.公益林管护合同。
七、办理结果:发放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
八、送达方式: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通过县财政“一卡通”划拨到补贴对象账户。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凤冈县林业局林业资源保护和建设发展股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凤冈县林业局林业资源保护和建设发展股电话(0851-252206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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