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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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71415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25 11:19:19
文  号: 凤府任〔2024〕1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4〕15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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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12月19日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何  涛同志任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郑  静同志任凤冈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原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科长级)职务自然免除;

王尧尧同志任凤冈县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寨分局局长职务;

郑冬冬同志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寨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  贤同志任凤冈县花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溪分局局长职务;

宁恒光同志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溪分局局长;

赵  磊同志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朝强同志任凤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冉  霞同志任凤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国虎同志原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科长级)职务自然免除;

卢  松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庹中丽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花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庞  韬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姜鑫海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岭分局局长职务。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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