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71415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2-25 11:19:19 | |
文 号: | 凤府任〔2024〕1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4〕15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12月19日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何 涛同志任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郑 静同志任凤冈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原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科长级)职务自然免除;
王尧尧同志任凤冈县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寨分局局长职务;
郑冬冬同志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寨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 贤同志任凤冈县花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溪分局局长职务;
宁恒光同志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溪分局局长;
赵 磊同志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朝强同志任凤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冉 霞同志任凤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国虎同志原任凤冈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科长级)职务自然免除;
卢 松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凤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庹中丽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花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庞 韬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姜鑫海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岭分局局长职务。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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