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肖云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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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92724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2-23 17:12:01
文  号: 凤府任〔2025〕1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肖云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5〕1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肖云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凤府任〔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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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12月18日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肖云鹏同志任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  力同志任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凤冈县何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江  伟同志任凤冈县何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先梅同志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义霞同志任凤冈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华杰同志任凤冈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治勇同志任凤冈县生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兰科辉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职务;

张宇珊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黄顺龙同志不再担任凤冈县生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凤冈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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