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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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36486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30 17: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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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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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修订《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

2015年发布的《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试行)》(凤府办发〔2015〕70号)及配套实施意见,对规范“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促进茶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2024年)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电子商务、品牌保护等产业实践的发展,原办法在管理体系、部门协同、监管手段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需求。此次修订《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品牌保护,推动“凤冈锌硒茶”品牌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本《办法》严格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

三、《办法》涉及哪些内容?

(一)目标任务

规范“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行为,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维护产品质量与特色,保护消费者及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凤冈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完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第三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建立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明确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茶叶协会等单位的职责。

2.优化授权审批流程(第六条至第九条):明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并建立3个工作日快速审核通道应对新茶上市等季节性需求。

3.细化被许可人义务(第十二条):规定被许可人须建立生产加工销售台账、年度送检、接受监督检查、参与品牌推广等七大义务。

4.规范商标使用行为(第四章):明确商标使用场景、标注要求,建立包装设计审核备案制度(第十七条)和委托销售备案制度(第十九条),防止滥用和误用。

5.建立违约分级处理机制(第二十八条):要求县茶叶协会根据违约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现精细化监管。

6.健全监督与社会共治机制(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立投诉举报反馈制度,公开使用人信息及违规处理情况,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7.新增激励措施(第三十三条):对规范用标主体在评优参展、费用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三)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管理和保护等相关活动。涉及对象包括:申请使用商标的生产者、被许可人、商标印制单位、销售委托方,以及县内各相关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茶叶协会等)。

(四)执行标准

产品及加工标准:符合“凤冈锌硒茶”产品标准(如DB52/T489、DB52/T1003等省级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规范:包装设计须经县茶叶协会审核,符合统一包装规范要求。

(五)惠民利民举措

审批提速:审批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并开通3个工作日快速审核通道,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费用减免倾斜:对规范用标主体在评优、参展、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第三十三条)。

维权保障:建立投诉举报反馈制度(第三十条),及时处理侵权纠纷,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服务指导: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工科局等部门提供技术培训、政策信息、电商及出口业务指导(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六)新旧政策差异

对比项

2015版《办法(试行)》

2025版《办法》

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新增3个工作日快速通道

许可有效期

3年

5年

申请条件

需为县茶叶协会会员,有QS证等

明确原料产地、产品标准、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被许可人义务

原则性规定

细化七大义务,包括台账保存、年度送检、委托销售备案等

商标使用规范

未单独成章

新增第四章,明确使用场景、标注要求、包装审核、禁止行为

违约处理

简单规定终止资格

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根据情节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监督机制

部门职责模糊

明确各部门、镇(街道)职责,建立投诉举报反馈和信息公开制度

激励措施

新增评优参展、费用减免等激励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依据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4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等最新法规

(七)注意事项

1.在本办法施行前已依据2015版《办法》取得使用许可、且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主体,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向县茶叶协会申请备案或补充提交材料,以符合本办法的管理要求;逾期未备案或经通知仍拒不补正的,由县茶叶协会依法启动重新审查程序,必要时可作出不予续展许可的决定。

2.2015年发布的《凤冈县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试行)》(凤府办发〔2015〕70号)和《凤冈县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五统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凤府办发〔2015〕71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八)关键词解释

“五统一”管理:指对“凤冈锌硒茶”品牌推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规范、统一标识管理、统一形象展示、统一宣传推广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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