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855807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8-05 14:39:52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凤冈县2025—2030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解读 | ||
一、为什么要制定《凤冈县2025-2030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
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较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5〕3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5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隐患点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2025-35)精神,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风险,扎实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凤冈县2025-2030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制定有哪些依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5〕30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5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隐患点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25〕35 号;
3.《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黔自然资发〔2024〕6号);
4.《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4〕28号);
5.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
三、《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用五年时间(2025-2030年),分级分批完成全县29处较高及以上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搬迁工作,共涉及204户、960人。
(二)主要内容。《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总体目标、搬迁对象的识别、四种主要安置方式(购房安置、建房安置、货币安置、其他方式安置)、差异化的补助标准、资金拨付方式、实施程序(准备、实施、验收三阶段)以及保障措施等。
(三)执行标准。1.对象识别标准:避险搬迁对象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有住房的受威胁群众。明确了可纳入搬迁的4类人员和不予纳入搬迁的6类情形。
2.补助执行标准: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补助标准。例如,搬迁对象选择购房或建房安置,按照人均6万元给予补助,对购房的再给予奖励;搬迁对象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人均5万元给予补助;对特殊情形(如仅拆除已垮塌旧房、1人户等)也明确了补助标准或“一事一议”原则。
3.资金拨付标准: 明确了购房安置、建房安置分三次拨付(50%、30%、20%),货币安置分二次拨付(50%、50%)。
(四)惠民利民举措。1.补助标准有提高:近两年我县实施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人均补助约为4万元,现补助标准较大幅度提高,切实减轻群众搬迁负担。2.安置方式灵活:提供购房安置、建房安置、货币安置、其他方式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尊重群众意愿,满足多样化需求。3. 政策倾斜明显:优先引导和支持进城购房安置,并协调商品房优惠;对鳏寡孤独残等1人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给予特殊保障。
(五)注意事项。搬迁时序可以随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发展趋势,动态进行调整(含增加、减少需搬迁的隐患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