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凤冈县“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挖掘和推介我县声乐文化人才,鼓励创作更多更好的声乐歌曲作品,服务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切实发挥文化惠民作用。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以活动为载体,搭建群众交流展示平台,展示党的二十大后的时代风貌,助力我县乡村文化振兴。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3年凤冈县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化活动方案>的通知》(凤宣通〔2023〕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凤冈县文化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凤冈县各镇(街道)
凤冈县教育体育局
凤冈县融媒体中心
凤冈县文联
(四)支持单位:凤冈锌硒茶乡传媒有限公司
凤冈县各专业协会
二、活动内容
“春风如歌”歌手大赛(初赛、决赛)。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
1.“春风如歌”歌手大赛报名时间:3月24日至3月29日。
2.“春风如歌”歌手大赛初赛时间:小学组为4月1日上午10:00;中学组(初高中)为4月1日中午12:30;成人组为4月1日下午14:00。
3.“春风如歌”歌手大赛决赛时间:小学组、中学组(初高中)为4月8日上午10:30;成人组为4月8日中午12:00。
(二)活动地点
1.初赛地点:凤冈县永安镇田坝社区陈氏茶庄。
2.决赛地点:凤冈县永安镇田坝社区九堡十三湾。
四、组织方式
(一)小学组:40名(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参赛名额)。
(二)中学组(含高中高职):40名(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参赛名额)。
(三)成人组:由各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系统报名组成,各推荐1-2名参赛选手,其余选手根据传媒平台宣传自行报名,名额不限,籍贯不限。
(四)每支队伍的指导老师设1人,成人组不设指导老师。
五、比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采取个人或小组(不超过4人)参赛。
(二)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初高中)、成人组,每组首先经过初赛,根据初赛结果确定决赛对象。
(三)出场顺序由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现场抽签决定。
(四)每名选手初赛和决赛只演唱1首歌,决赛歌曲和初赛歌曲不能雷同,如雷同将扣0.05分。
(五)参赛作品自选,内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六)初赛设5名评委,评委按照10分制进行评分,最后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七)决赛设7名评委,按照10分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最后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八)决赛时参赛选手自行制作背景图或LED音视频素材,要求采用MP4格式,如没制作的,赛时就以主题背景,但可能影响评委打分。
六、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演唱歌曲内涵深刻,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1分)
2.音色音准: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音调准确。(2分)
3.节奏吐字:演唱节奏准确,乐感好,速度紧跟节拍,吐字清晰,表达清楚,语音标准。(2分)
4.情感技巧: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演唱准确,气息稳定,声音松弛,演唱歌曲难度系数大,演唱技巧好,多人合唱配合默契、声音和谐。(3分)
5.台风形象:服装整洁,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演唱姿势优雅,表演流畅自然,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观众反映热烈。(2分)
七、奖项设置
每组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元,小学组和中学组(初高中)设指导老师奖12名(只发证书)。
八、资料报送时间
1.初赛3月29日前报送(报名表)。
2.决赛4月6日前报送(报名表、背景视频和歌曲伴奏)。联系人:杨秀娟,联系电话:*****,邮箱363304892@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XXX单位XXX选手XXX曲目(XX组)。
九、责任分工
(一)县文化旅游局(文化股、文化馆)负责本次活动主持人确定、主持词撰写、比赛规则制定、赛程设置、活动场地的对接和布置、音响、舞美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赛。
(三)团县委负责组织各单位青年参赛。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录播及传媒平台宣传报道。
(五)县文联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委设置和邀请。
附件:2023年“春风如歌”歌手大赛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