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响应“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工作要求,巩固全国先进文化县、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凤冈县“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宣通〔2023〕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凤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凤冈县文化旅游局
协办单位:凤冈县各镇(街道)
凤冈县教育体育局
凤冈县融媒体中心
共青团凤冈县委
凤冈县文联
支持单位:凤冈县各专业协会
二、活动内容
“春天的诗意”配乐诗歌朗诵大赛(初赛、决赛)。
三、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3日。
2.初赛时间:4月15日。
幼小组:早上10:30—12:00
中学组(初高中):早上12:30—14:00
成人组:下午14:30—16:00
3.决赛时间:
幼小组、中学组(初高中)、成人组:4月21日上午10:00—14:00。
(二)活动地点
1.初赛地点:凤冈县何坝街道知青文化园景区。
2.决赛地点:凤冈县绥阳镇茶寿山景区。
四、组织方式
(一)幼小组:40名(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参赛名额)。
(二)中学组:40名(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参赛名额)。
(三)成人组:40名。由各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系统报名组成。各镇(街道)至少各推荐1名选手,县人社局牵头人社民政退役军人部门、县经贸局牵头经贸部门、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通讯部门、县财政局牵头财税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系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综合执法系统、团县委牵头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开区牵头园区、国企党工委牵头五大集团公司,至少各推荐1名参赛选手。县委办牵头党群系统、县政府办牵头行政系统、县委政法委牵头政法系统、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卫生健康系统、县教体局牵头教科系统,至少各推荐2名参赛选手。
(四)指导老师:每支队设指导老师1名(成人组不设指导老师)。
五、比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采取个人或组合(不超过5人)参赛、配乐朗诵方式,必须脱稿。
(二)每组经过初赛,分别取前12名进入决赛。
(三)初赛出场顺序按照报名先后的倒序为比赛顺序,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一天到图书馆现场抽签决定。
(四)每名选手初赛只有2分钟的台上表现时间(含自我介绍和作品选段朗诵),决赛有6分钟以内的朗诵时间,超时将扣0.05分。
(五)朗诵作品以红色经典内容为主(不分是否原创),内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六)初赛设5名评委,按照10分制进行评分,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七)决赛设7名评委,按照10分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最后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评分标准
(一)仪表形象(1分)
服饰大方、自然、整洁,举止从容,精神饱满。
(二)语言表达(3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情感变化,切合朗诵的内容。
(三)态势神情(2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
(四)朗诵效果(2分)
能正确把握朗诵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和评委产生共鸣。
(五)创意效果(2分)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配乐、情景剧或其他富有创意的形式。
七、奖项设置
每个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设指导老师奖12名(只发证书)。
八、参赛报名方式及要求
联系人:白丽 联系电话:*****
李明 联系电话:*****
(一)初赛4月13日前报送报名表及伴奏到指定邮箱(fgxtsg1@163.com),邮件名统一格式:XXX单位XXX选手XXX题目(XX组)。
(二)4月20日早上10:00—11:00,各位入围决赛选手派代表到凤冈县图书馆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抽签。
九、责任分工
(一)县文化旅游局(文化股、文化馆、图书馆)负责本次活动评委邀请、主持人确定、主持词撰写、比赛规则制定、赛程设置、活动场地的对接和布置、音响、舞美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二)县教育体育局、团县委负责组织学生和青少年参赛。
(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录播及传媒平台宣传报道。
(四)县文联协助本次活动评委邀请。
(五)各牵头组队单位负责各自安全管理工作,举办地属地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应急处置等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活动举办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
附件:2023年“春天的诗意”配乐诗歌朗诵大赛报名表
附件:2023年“春天的诗意”配乐诗歌朗诵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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