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 文旅活动之“幸福的舞者” 广场舞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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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 文旅活动之“幸福的舞者” 广场舞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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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响应“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工作要求,巩固全国先进文化县、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凤冈县“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的品牌影响力,让更多镇街群众从观望者变成百姓大舞台上的主角和参与者,推动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宣通〔2023〕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凤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承办:凤冈县文化旅游局

      凤冈县凤逸旅投有限公司

协办:凤冈县各镇(街道)

      凤冈县融媒体中心

      凤冈县文联

支持:凤冈县各专业协会    

二、活动内容

2023年“幸福的舞者”广场舞蹈大赛。

三、活动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1日。

2.大赛时间

南部镇街:5月2日下午13:00;北部镇街:5月3日下午13:00。

3.大赛地点:凤冈县茶海之心景区拉幕会场。

四、组队方式

1.由各镇(街道)组织发动本区群众参与,其中南部镇街:天桥镇组1支队、琊川镇组1支队、进化镇组2支队、蜂岩镇组1支队、王寨镇组1支队、永和镇组1支队、何坝街道组2支队、龙泉街道凤翔社区组1支队、龙泉街道三坝社区组1支队、龙泉街道龙潭湖社区组1支队参赛。北部镇街:绥阳镇组2支队、永安镇组1支队、新建镇组1支队、土溪镇组1支队、花坪街道组2支队、凤岭街道组2支队、龙泉街道体育场社区组1支队、龙泉街道和平路社区组1支队、龙泉街道龙井社区组1支队参赛。 

2.每支队设指导老师1人(进入前6名颁发证书)。

3.此项活动由县文化旅游局补助龙泉街道工作经费5000元,补助其他镇(街)工作经费各3000元。

五、比赛规则

1.本次大赛采取组队形式参赛,只设成人组。

2.大赛出场顺序由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一天到县文化馆抽签决定。

3.只表演1支舞蹈作品,作品限时6分钟内(超时将扣0.05分),舞种只限广场舞。

4.每支参赛队组队人员不能少于10人,队员不能重复参加组队,如违犯,牵涉的参赛队伍比分将被处罚为0分。

5.大赛设7名评委,按照10分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最后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评分标准

1.作品内容深刻,格调高雅,积极向上(1分)。

2.作品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创意性(2分)。

3.作品表演速度节奏准确,动作流畅协调,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技巧性(2分)。

4.作品能准确掌握音乐形象和风格特点,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一定难度系数,队员配合默契、情感表达恰到好处(4分)。

5.服装整洁,精神饱满,仪态大方,形象打扮符合作品内容(1分)。

七、奖项设置

南部镇街、北部镇街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元。

八、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于4月29日前将《2023年“幸福的舞者”广场舞蹈大赛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罗怡,联系电话:*****,邮箱:1360114406@qq.com)。

九、责任分工

1.县文化旅游局(文化股、文化馆)负责本次活动主持人确定、主持词撰写、比赛规则制定、赛程设置、活动场地的对接和布置、音响、舞美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录播及传媒平台宣传报道。

3.县文联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委邀请。

十、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参赛。

2.参赛选手需提前30分钟到达大赛活动现场进行准备工作。

3.本次大赛,参赛队员的人身保险由属地政府自行负责购买。

    附件:2023年“幸福的舞者”广场舞蹈大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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