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 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 文旅活动之“我是非遗传承人” 非遗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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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 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 文旅活动之“我是非遗传承人” 非遗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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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巩固全国先进文化县、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凤冈县“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凤冈县2023年“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暨第二届“凤鸣高冈·四季芬芳”系列文旅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6月10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凤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粤黔协作工作队遵义工作组凤冈小组

      中共凤冈县委宣传部

承办:凤冈县文化旅游局

      凤冈县经济贸易局

协办:凤冈县各镇(街道)

      凤冈县公安局

      凤冈县卫生健康局

      凤冈供电局

      凤冈县融媒体中心

      凤冈县文联 

二、活动内容

1.“十佳非遗传承人”评选。

2.“十佳非遗美食”评选暨非遗商品展销活动。

3.非遗节目大赛。

三、活动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5月18日至5月25日。

2.活动时间:5月27日、28日。

3.活动地点:龙泉街道龙凤大道凤凰广场。

四、组队方式

1.由各镇(街道)组织1至2支优秀非遗节目参加非遗节目大赛(舞龙舞狮除外)。

2.由各镇(街道)邀请推荐1至2项名优非遗食品参加十佳非遗美食评选及非遗商品展销活动。

3.由县文旅局非遗办组织我县非遗传承人参加最佳非遗传承人评选工作。

4.此项活动由县文旅局补助各镇(街道)工作经费各3000元。

五、活动规则

1.非遗节目大赛采取组队形式参赛,由7位评委现场评分确定名次。大赛出场顺序由参赛领队在比赛前半小时到活动现场抽签决定。

2.“我是非遗传承人”最佳非遗传承人评选采取自己报名形式参赛,选手在台上用2分钟展示自己非遗作品或技能,用4分钟演讲自己非遗传承的感人事迹和传承保护成果。

3.十佳非遗美食评选采取7位专业评委和20位大众评委共同评分,其中专业评委分值占60%,大众评委分值占40%,最后总分为该项非遗美食项目的得分。

4.非遗商品展销活动采取搭建展棚,邀请推荐非遗商品20至30家参与展销,参与者每天各补贴200元。

六、奖项设置

1.非遗节目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元。

2.评选十佳非遗传承人,奖金各1000元并发放证书。

3.评选十佳非遗美食,奖金各1000元并发放奖牌。

七、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于5月25日前将《2023年“我是非遗传承人”非遗大赛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吴琦*****,邮箱:1079880575@qq.com。

八、责任分工

1.县文旅局负责本次活动主持人确定、主持词撰写、比赛规则制定、赛程设置、活动场地的对接和布置、音响、舞美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商家展销。

3.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

4.县卫健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医疗保障。

5.县供电局负责活动期间的电力保障。

6.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录播及传媒平台宣传报道。

7.县文联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委邀请。

九、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参赛。

2.参赛选手需提前30分钟到达大赛活动现场进行准备工作。

3.本次大赛,参赛队员的人身保险由属地政府自行负责购买。

附件:2023年“我是非遗传承人”非遗大赛报名表

附件:2023年“我是非遗传承人”非遗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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