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要求,为认真开展凤冈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凤冈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现状,做到“ 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内容
凤冈县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二、征集范围
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古文化遗址
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2.古墓葬
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3.古建筑
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4.石窟寺及石刻
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6.其它
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提供线索时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完后将表格发送到邮箱:532310457@qq.com
线索征集电话:0851-25222262
线索征集联系人:邹嘉陵 17586025225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感谢您为凤冈县文物保护工作做出的贡献!
凤冈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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