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公安局关于民族变更更正的通知
一、民族变更备案资料清单
1.贵州省户口业务核准备案表;(辖区派出所提供)
2.申请书(未满十八周岁的需父母双方签字确认,成年子女需本人自行申请)。申请书上需申请人申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明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其民族成份立即予以纠正;
3.民宗委出具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证明书;
4.本人及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系统中申报人需和申请书上的申请人一致,申请类别需提交为“民族变更”。(人口系统提交步骤:进入项目变更—主项项目变更—民族成份变更)
二、民族更正备案资料清单
1.贵州省户口业务核准备案表;(辖区派出所提供)
2.申请书(未满十八周岁的需父母双方签字确认,成年子女需本人自行申请)。申请书上需申请人申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明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其民族成份立即予以纠正;
3.本人及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及父母常住人口登记表;
5.原入户登记相关资料(申请书、审批表、入户依据);
6.派出所综合调查报告;(辖区派出所提供)
7.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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