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公安局关于出生日期更正备案材料的通知
出生日期更正备案资料清单
1.贵州省户口业务核准备案表;(辖区派出所提供)
2.申请书(未满十八周岁的需父母双方签字确认,成年子女需本人自行申请)。申请书上需申请人申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明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其民族成份立即予以纠正;
3.本人及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更正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原居民身份证、原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编码本、常住人口登记表,印证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住院记录、骨龄鉴定等可作为参考材料。干部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以本人档案中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为准,同时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
5.原入户登记相关资料(申请书、审批表、入户依据);(辖区派出所提供)
6.派出所综合调查报告(需调查民警、所领导签字确认调查情况属实);
7.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证明入户行为的需提供法制部门处理意见,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出生日期更正后需函告办案单位和审判单位并将函告情况上报,涉及1周岁人员出生日期更正的需提供其母亲无违法犯罪证明,14周岁、16周岁、18周岁及以上人员出生日期更正的需提供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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