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凤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3年10月1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鸣喇叭、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变道、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驾车期间抽烟、接打电话、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雨棚、摩托车违法载人。
(二)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查严处,并在各类媒体曝光,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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