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启用一批卡口设备对重点路段进行智能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
(一)具体点位
(二)抓拍违法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3、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5、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抓拍。
上述设备自2024年11月13日零时起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凤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06日
(二)抓拍违法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3、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5、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抓拍。
上述设备自2024年11月13日零时起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凤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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