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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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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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凤冈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股室,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2.严格履行法治职责。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普法宣传,着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推动领导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一是县委、县政府带头学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2024年,已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传达学习4次。二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强统计法治观念。2024年,已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学习3次。三是督促指导各镇街、相关部门学法用法,真正把统计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4年,各镇街、各部门通过党委(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共80次。

2.推动统计系统干部学习全覆盖。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二是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采取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及时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真正把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4年,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8次。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及时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业务培训。2024年,已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勤考试人数及通过率均达100%,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业务和技能学习培训5次,完成规定学时。并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知识测试工作,确保参考率达100%,测试成绩达90分以上。

3.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业务培训和第五次经济普查等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宣传,不断营造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的良好氛围。2024年,已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40余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强化统计执法,确保统计监督检查实效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制度及相关工作规定,做到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执法程序合法,资料收集管理规范。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确保2名以上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参与统计行政执法,并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3.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增强统计执法力量,更好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2024年,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共检查36家企业(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6次,共检查68家企业(项目)。三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2024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相关人员的任用、提拔、职务职级晋升等共向我局征求意见25次。

二、存在的问题

1.普法宣传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宣传手段比较传统单一,缺乏创新,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还不够深入,普法效果不明显。

2.统计法治思维和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统计工作人员、企业和单位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了解不够,理解掌握不透,统计法律责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3.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县级统计执法人员数量少,难以覆盖广泛的统计工作领域。加之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对统计执法检查流程等相关知识掌握有所欠缺,难以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影响执法效果和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再学习再认识再深化,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同时,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法治建设重视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和监督指导,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制度笼子,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以“强基础、重普法、严执法”为目标,着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走深走实,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执法效能。充实执法队伍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缓解执法人员不足的压力。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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