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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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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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凤冈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时代需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内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2024年凤冈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

2.全面发挥依法治县统筹职能作用。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凤冈县法治督察问责办法(试行)》《中共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凤冈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1次;多次召开会议调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抓实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了市创建专班第一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常态化,实现述法工作全覆盖;持续推进“三单一谈话”制度,开展“法治谈话”2期,受训干部64人次。三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牵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放映法治电影50场次,拍摄法治宣传视频2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场。

3.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县人民政府及各单位的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会议纪要、工作方案、征收补偿协议等开展合法性审查132份,出具审查意见516条,参加各类研判会、座谈会70余次。为行政机关在签订协议以及重大决策前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最大程度上降低决策风险,保障复杂、疑难、重大的信访、诉讼案件的合法性、规范性。

4.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8件,审结45件。出庭参与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9件(未经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43件),审结52件,1件审理中,行政机关败诉率7.7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

5.有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4次、案卷评查1次、业务培训4期,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51张。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4个,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受市级表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所”2个。

2.全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成立14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9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计有调解人员582名,已初步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架构,指导各镇(街道)受理矛盾纠纷2005件,调解成功1976,调解成功率达98.55%。

3.持续做好特殊人群管理。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加强对社矫对象监管、隐患排查和实地查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3人,全年累计警告5人次、训诫6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积极协调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对确需符合政策条件和要求的刑释人员,严格按程序按规定落实安置政策、社会保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全年新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25人。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全年提供法律援助422件、法律帮助111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涉农民工的案件65件198人次。

2.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办理各类公证312件,提供上门服务17次,提供预约服务12次,提供延时服务15次;办理完成“全省通办”事项12件。

3.积极实施“护苗行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到县域各中小学开展“护苗”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将新媒体宣传与“护苗”普法行动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开辟《文旅普法小课堂》栏目,展示普法微动画、网上发出倡议书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余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及内容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二是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司法行政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优化普法举措,重点运用新媒体和新模式,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二是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开展“订单式”普法,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深入开展“护苗”行动,引导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二)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质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二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持续抓好“法律明白人”工作,有效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惠及面,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更有保障。 三是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律企同行”,定期委派律师到“律企同行”工作站值班,助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照标准督促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二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把行政复议受理答复、调查决定、监督履行等环节,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坚持分析研判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六是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按规定进行信息录入、核查反馈,及时通报重点人群数据,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


凤冈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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