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解读

文字解读:《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01 字体:[]

文件原文: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一、为什么要制定《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存量迅速增长。为加强我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减少建筑垃圾外排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规划统筹布局,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引导消纳设施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落实。

二、《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三、《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涉及哪些内容?

1.规划范围和年限

(1)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凤冈县县域,包括龙泉街道、何坝街道、凤岭街道、花坪街道4个街道,以及进化镇、琊川镇、天桥镇、王寨镇、永和镇、蜂岩镇、绥阳镇、土溪镇、新建镇、永安镇10个镇,总面积1885.11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2024年—2035年,其中,近期:2024-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2.规划对象

按照建筑垃圾的构成,规划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5类建筑垃圾及与其相关的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

3.规划内容

本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概述、产生量预测、收集运输体系规划、工程渣土填埋处置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规划、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规划实施保障与目标促进建议、附则共计九章。

4.规划主要指标

2025年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5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90% ;2030年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00% ;2035 年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00% 。

5.规划产生量预测

本规划以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初步掌握的统计数据为基准,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规范及经验参数等对遵义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由于规划近期 2025 年离现状年较近,垃圾量预测无意义,因此本规划对中、远期垃圾量进行预测。

中期(2026-2030 年):建筑垃圾年总产生量预测为73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年产生量预测为59万吨,工程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8万吨,拆除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2万吨,装修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4万吨。

远期(2031-2035 年):建筑垃圾年总产生量预测为71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年产生量预测为57万吨,工程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6万吨,拆除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3万吨,装修垃圾年产生量预测为5万吨。

6.规划原则

凤冈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原则如下:

(1)促进发展原则

规划尽可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卫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2)保护生态原则

一方面通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外排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通过规划统筹布局,尽可能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引导消纳设施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合理布局原则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全县层面统筹完成布局,工程渣土运输不跨大的地理区域,依据产生源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凤冈县环卫设施的总体布局规划,尽量做到功能集约、用地节约、运距降低。

(4)科技进步原则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标准力求先进适用,处理技术的发展尽量考虑应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新工艺、新技术、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特别是建立基于网络平台和公众参与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力争处于全国同类县城领先水平。

(5)“三化”原则

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前期通过规划和技术的手段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后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处置的全过程规划和管理。

(6)市场化原则

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

四、关键词解释

1.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全部产生量的比例。

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汇总的利用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的百分比,包括工程渣土的堆山造景、场地找平、路基回填利用。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直接利用量+回填利用量+回收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经就地利用、分散或集中处理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比值,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就地生产再生产品及经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处理生产再生产品。

5.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就地利用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分散或集中处理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

泥浆)。

6.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