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有关单位;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我县权责清单符合“四级四同”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2019 年版)的通知》,我县及时对部门(镇乡)权责清单进行比对。县有关部门权责事项共计3454项(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处罚2628项,行政强制141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142项、行政确认30项、行政奖励3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188项),试点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为92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55项);非试点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为82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50项)。2020年9月23日已送县司法局对其合法性审查,并经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暨(2020)第16次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2019年7月10日公布的《凤冈县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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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附件1 2020年凤冈县有关部门(镇乡)权责事项汇总表.xls
3.附件3 凤冈县镇乡(2020年试点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xls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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