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有关单位;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县交通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在航道内挖沙取石、开采沙金、钻探、打桩等影响通航的审查);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取消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1项(农村宅基地审批),新增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1项(农村宅基地审批)。现将2020年12月24日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的《凤冈县2020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予以公示。
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凤冈县2020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废止。
2.凤冈县2021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版)).xls
3.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黔府办法[2019]15号).pdf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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