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永安、琊川、蜂岩、土溪镇人民政府,何坝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68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1年审计结余资金(第二次)安排项目立项的通知》(凤乡振领通〔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凤冈县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450000元、2021年审计结余资金(第二次)354852.74元,共计资金804852.74元划拨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由县财政局追加预算指标到相关单位财政一体化平台,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支付资金,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强化监管,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县、镇、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镇、村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调度,防止资金闲置或造成损失浪费,确保衔接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附件: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1年结余资金项目安排表
凤冈县财政局 凤冈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2021年结余资金项目安排表 | |||||||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资金(元) | 项目类别 | 实施地点 | 项目性质 | 备注 |
1 | 绥阳 | 绥阳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254852.74 | 基础设施 | 全镇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1〕65号 |
2 | 何坝 | 何坝街道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120000 | 基础设施 | 全镇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1〕168号 |
3 | 永安 | 永安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150000 | 基础设施 | 全镇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1〕168号 |
4 | 琊川 | 琊川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80000 | 基础设施 | 全镇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1〕168号 |
5 | 蜂岩 | 蜂岩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100000 | 基础设施 | 龙井社区、桃坪村、小河村、中枢村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1〕168号 |
6 | 土溪 | 土溪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 100000 | 基础设施 | 鱼泉村、大连村、龙台社区 | 先建后补 | 黔财农〔2020〕282号82879元、黔财农〔2021〕65号17121元 |
合计 | 80485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