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教育体育局
二、事项设定依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
三、办理条件及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补助标准:一档2800元/生·学年、二档2300元/生·学年、三档1800元/生·学年。
五、办理流程: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七、办理结果: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八、送达方式:通过学生或监护人社保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学生就读学校资助办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凤冈县教育体育局教育服务中心电话(0851—252263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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