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通告

2025-2026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9-23 15:14 字体:[]

现将我县2025—2026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农村户籍脱贫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下简称“脱贫家庭学生)。

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含民办学校)。

中职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普通高中: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    )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    )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脱贫家庭学生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应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项目。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免住宿费的对象为在校寄宿学生。

三、资助方式

(一)省内学校就读

在省内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资助由学校受理,专项助学金直接发放给学生,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由学校按标准免除。

(二)省外学校就读

在省外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资助由县教局受理就读省外技工学校的资助申请、审核和资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省外学校脱贫家庭学生的所有资助资金由受理单位在受理学期内通过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放给学生。

四、申请方式及受理时限

(一)在县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学生

学生开学报名时,到学校脱贫家庭学生绿色通道登记,填写《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由学校直接按标准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然后学校将登记的学生名册(即本学期学生资助台账)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为正式资助对象,县教体局将专项助学金按每学期500元存入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审核不合格的学生不纳入资助对象,且补交免除的相关费用

(二)在县外省内就读学生

县外省内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资助业务和资金发放由就读学校负责。

(三)在省外学校就读学生

2025年9月15日—2026年2月28日,由脱贫家庭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其中就读技工学校脱贫家庭学生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经就读学校签字盖章确认的《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见附件,学校签署时间必须是2025—2026学年期间);

2.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本人的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必须是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否则会导致打款失败;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2025年入学的新生还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县教局将申请名册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资助,审核不通过学生不予资助。省外学校脱贫家庭学生的所有资助资金由县教2025—2026学期间通过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一次性发放2024-2025学年应享受资助因各种原因尚未申请的学生,需提交补报申请表。

办理地点:凤冈县教育体育局(凤冈县第六小学旁)二楼教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1-25226378



                                                    2025年9月15日


附件:2025-2026学年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