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林业局
二、事项名称: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
三、事项设定依据:黔府办发〔2016〕3号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办理条件及对象:全县已经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五、补助标准: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兑现给退耕农户,每亩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六、办理流程:由乡镇林业站对退耕农户的退耕面积进行丈量并公示,退耕农户提供一折通账号,乡镇财政到县林业局划拨资金,并将农户账号及退耕面积花名册交信用社;
七、所需材料及要求:无
八、办理结果: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
九、送达方式:将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款通过信用社划拨到补助对象存折账户。
十、办理咨询:退耕还林农户可向乡镇林业站或县林业局营林工作中心现场咨询。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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