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单位:凤冈县卫生健康局。
二、事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三、办理条件及对象:6-24月龄婴幼儿。
四、补助标准:免费获得服务。
五、办理流程: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到所在镇(街道)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进行登记,获得服务。
六、所需材料及要求:6-24月龄儿童的户口册或出生医学证明、《母子健康服务手册》。
七、办理结果:服务对象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获得服务。
八、送达方式:无。
九、办理咨询:办理对象或公众可向凤冈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和妇幼疾控股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凤冈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851—2522545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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