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凤冈县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14: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冈县龙泉街道龙凤大道60号县政府大楼五楼,邮编:564200,联系电话:0851-2511973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建机制、重实效、强考核,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678条,具体如下。

1.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60条。一是推进政策文件公开,发布政策文件5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利用文字、问答、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配套解读48件。二是推进“权责清单、政府会议、政府公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73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回应热点问题信息11条,信箱留言办理信息171条。

2.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本单位站点发布审批服务信息6条。

3.利用“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微信、“锌硒茶乡醉美凤冈”政务微博账号发布各类信息12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征地补偿、食品生产许可等信息。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按时办结9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2件。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本年度主动公开标准规范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网站公开栏目等10个要素,压实公开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一目录一规范”建设。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认定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归集发布各类政策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开设相关栏目,完善检索服务功能,便利公众获取信息。二是利用“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政务微信、“锌硒茶乡醉美凤冈”政务微博账号,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三是升级政府公报专栏,提供按期查询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业务股室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修订各项公开工作制度23个,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本年度召开业务培训会2次达60人次。四是强化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和问责问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8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审查源头认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与实效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改进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与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意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功能,提升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其他处理情形2件,其原因是申请信息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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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十答:《凤冈县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