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凤冈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1 09: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冈县龙泉街道龙凤大道60号县政府大楼五楼,邮编:564200,联系电话:0851-25119736)。

一、总体情况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26527条。具体为:一是依托县政府网站、部门公开专题页面发布信息8244条,其中政策文件297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府公报信息4期,办理信箱留言信息171条,其他信息7772条。二是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凤冈站点发布各类审批服务信息12558条。三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本地和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4132条。四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布信息15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网上申请15件,线下申请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征地补偿、食品生产许可、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信息;依法依规按时办结19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8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3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全县57家单位(含城市公交、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主动公开标准规范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网站公开栏目等10个要素,全力推进“一目录一规范”建设。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三是规范政府公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归集发布各类政策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以县政府网站、镇(街道)和部门公开专题页面为第一公开平台,分类设置网站栏目,完善信息检索服务功能,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审批服务在线办理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开设政府公报专栏,提供按期查询功能。三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栏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四是全县16家单位开设2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建立23个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三是本年度开展业务培训2次达190余人次。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监测事项,纳入全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8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5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306

行政强制

32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07.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单位未设置专门的业务股室,业务人员身兼数职,加之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法规专业性强,业务人员调整较快,工作交接不畅,新的工作人员务业能力欠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能力和依法办理水平整体不高。三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审查把关不严。四是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个别单位政务媒体运行管理不到位,信息更新频次不达标。

(二)下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学《条例》、用《条例》,增强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四是多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注重解读实效。五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禁失管脱管,对社会关注度不高、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账号,予以注销或关停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其他处理情形3件,其原因是2件申请信息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答复办理内容涉及A4页面共计442页,行政机关发出缴费通知后,申请人逾期未缴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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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凤冈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